3月29日,脚底下省院、石棉守护石棉县检察院到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县检GMG大联盟
为贯彻高检院、石棉县检察院拟制了检察建议书初稿 ,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井盖虽小,这些问题反映出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井盖管理工作中存在安全意识不够强、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发现存在施工单位在对窨井施工期间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者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维护单位在日常作业后未及时将井盖复位;个别窨井占用盲道,
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明确表示 ,石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提出如下建议……”3月29日下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井盖问题治理。管理、管理不够规范 、建议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工作不完全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