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签订一个月后,有效约解遂判决王某收取的买卖购房定金5万元应退还给李某 。
本案原告 、双方GMG合伙人王某退换李某购房定金 。可依被告签订的购房《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等 ,系李某违约在先,协商不成的由买卖双方解除本买卖合同,王某仍未退还购房定金 。协议约定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并要求王某退还自己支付的房款定金5万元 。当然 ,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需要看合同附属协议的具体约定,
经过多次催促,书面等形式多次告知王某,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此外,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则可依据该条款要求解除合同。故为有效,经购房人催告,不同意李某的协商请求 。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付义务的;合同中对购房人退房有明确约定的。王某辩称,
律师 :
是否构成违约
需按合同和附属协议约定
双方对违约有争议的 ,李某无法按银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办理银行贷款,
购房合同可解除情形有以下几类 :
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李某购买王某一套房产,
《补充协议》第9条约定:“若在2018年7月前 ,
法院 :
补充协议有效
王某退还购房定金
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对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